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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奎河市区段绿地综合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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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 奎河市区段绿地综合养护

预算金额: 202.340000万元(采购包1:126.430000万元;采购包2:75.9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2.34万元(采购包1:126.43万元,采购包2:75.91万元)

采购需求:

苏堤路桥向北至道平桥;兴隆桥向南至欣欣路桥铜泉交界处 (含迎宾游园临河段、泰奎大沟调蓄池区域绿化) ;溢洪道云龙山出口向东至溢洪桥)两岸管理范围内 绿化综合养护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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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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