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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招标膜分离工艺三次后处理设备活性炭+冷凝工艺三次后处理设备;膜分离+冷凝工艺三次后处理设备(包-B2-膜分离油气回收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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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委托,对北京石油三次油气后处理装置采购所需膜分离工艺三次后处理设备活性炭+冷凝工艺三次后处理设备;膜分离+冷凝工艺三次后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登录后查看)

2.项目内容:北京石油三次油气后处理装置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油气回收系统吸附 油气 5m3/h 95% 12.00 台 包-B2-膜分离油气回收设备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厂家需承诺投标商品近两年内未有后处理设备被退货。

3.1.7 投标人企业或者投标同类产品不能曾经被工商主管部门或者法院有过关于伪劣产品的判决处罚;或者投标人企业三年内不能有买卖合同纠纷且为被告方败诉的。

3.1.8 标人负责设备维保、应急处置工作,填写承诺书,承诺12小时内完成故障设备抢修工作,至恢复正常运行。

3.1.9 投标产品为整体防爆等级且防爆等级不低于II B T4 Gb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9月14日 8:00至2024年9月30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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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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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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