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宝鸡海关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宝鸡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979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7979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位于宝鸡海关。建筑面积3990.85㎡,七层,框架结构。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本工程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用途:自用
3.项目属性:工程类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日前竣工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市财函〔2022〕867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4)信用查询: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 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 (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