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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总行大厦电梯采购及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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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总行大厦电梯采购及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同时具有: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及安装,许可子项目同时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同时具有: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同时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同时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16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29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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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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