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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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开展乌兰察布绿氢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请示的回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6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拟建的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咨询服务,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编制项目论证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论证方案、论证报告,完成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并协助招标人获取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并通过中石化集团审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3)2020年以来有气候可行性论证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4)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气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气候可行性论证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 16 时00 分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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