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SMDY-G2024-0095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校园总体规划修编设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供应商所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工业大学于2014年完成上一轮校园总体规划修编,自规划实施以来,校园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2022年7月,学校发布《南京工业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高水准建设平安校园、高品质建设幸福校园、高规格建设智慧校园、高颜值建设美丽校园、高站位建设低碳校园的“五型校园”建设。由于原有校园规划已不能很好适应校园建设发展,为切实指导校园建设、持续提升校园品质,亟需启动新一轮的校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在评标时通过“****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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