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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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6,064.9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隆镇派出所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6,064.9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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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修缮 | 兴隆镇派出所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76,064.9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隆镇派出所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隆镇派出所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名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名土建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土建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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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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