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SD
|
项目名称
|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顶进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货物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3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顶进设备采购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采购2.2米(岩石)顶管机1套(包含配套主机、主顶设备、主顶泵站、进排泥系统及其他辅材)、1.2米(泥水)顶管机机头1套,以此满足公司承揽项目自主化施工需要。本项目计划2024年6月实施,供货期30天。
|
2.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段,采购2.2米(岩石)顶管机1套(包含配套主机、主顶设备、主顶泵站、进排泥系统及其他辅材)、1.2米(泥水)顶管机机头1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2.2米及以上规格型号的岩石顶管机供货业绩。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9-20 09:00至2024-09-24 17:0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