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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联通海原县环境监测综合监管平台项目标包1(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中卫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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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保证海原县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需要,现针对2024年宁夏联通海原县环境监测综合监管平台项目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标包1软件定制开发及运营服务:包括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库、大气在线监管系统、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平台、文件管理系统、大屏可视化,运营服务等系统集成采购及施工安装。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1.3预估规模:不含税2169954.09元人民币。

1.4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1.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交付。

1.6标包1运维期限:自《终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24个月。

1.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包如下。

序号

标包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元)

1

标包1

软件定制开发及运营服务

1827358.49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加所有标包投标,但最多只可中标1个标包,中标顺序按照标包顺序中标。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734100.00元。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标包1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驻场人员。须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名单、有效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任意1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存在与招标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1)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2)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18:00时至2024年09月2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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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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