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矿区内
2.2 项目规模:1200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估3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CHDTDZ053/19-JL-0020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等,开展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从施工准备开始到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合格期间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报告,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现场监理,验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收集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等内容,配合甲方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黑山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经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业绩对应的水利部批复证明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9 16:05到2024-0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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