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垃圾发电厂遗留飞灰及其他危废外运处置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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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88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桐庐环保工业有限公司飞灰及其他危废外运及处置
数量: 400
预算金额(元):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桐庐县垃圾发电厂遗留飞灰及其他危废外运处置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清运、处置完毕,场地清理干净且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要求:
(1)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 HW18, 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利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6.1项)。
2)投标单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 HW18, 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利用),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6.1项)运输公司存在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提供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满足上述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6.1项),和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废物类别 HW18, 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经营方式须包含收集、贮存、利用)的处置单位存在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提供委托合同及处置单位满足上述经营范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浙江省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受本项目飞灰处置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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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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