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已落实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掌式超声显像仪等设备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采购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受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的委托,现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设备名称及数量:
第1包:掌式超声显像仪 壹套
第2包:胰岛素泵 伍台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其他证明。
3.4、如果供应商是报价响应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5、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响应货物的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报价响应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有兴趣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每套采购文件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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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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