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上虞城区段防洪堤提升及巡查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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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曹娥江上虞城区段防洪堤提升及巡查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项目法人自筹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虞区。
2.2项目概况:为确保城区防洪安全,本次对彩虹桥至铁路桥右岸堤防进行提升,总长约435m,同时进行巡查通道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200万元,建安投资约75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工程物探(铁路邻近营业线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专题(含节地评价、省级风景名胜区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2.4设计工期:150日历天(报批时间除外)。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上述人员提供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缴纳期限包含202 4年6月至202 4年8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 4年6月至202 4年8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3)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提供。
3.3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 4年10月17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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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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