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101团青湖镇城南商务区更换路灯LED灯头、路灯及电子监控线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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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
项目名称:第六师101团青湖镇城南商务区更换路灯LED灯头、路灯及电子监控线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68436.14
最高限价(元):1168436.1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第六师101团青湖镇城南商务区更换路灯LED灯头、路灯及电子监控线缆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168436.1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工程为101团青湖镇(南区)乌鲁木齐街、上海路、天津路南段(乌鲁木齐街至伊宁街)路灯维护,灯头更换为LED灯头,并更换路灯线缆及配件,恢复开挖管沟、绿化;更换乌鲁木齐街、上海路、天津路南段(乌鲁木齐街至伊宁街)电子监控线缆,恢复开挖管沟、绿化。(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三项 建筑业”,全部工程须由中小企业承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一)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市政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二)区外投标企业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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