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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公网覆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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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宁波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民用通信覆盖监理服务,监理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通信施工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通信工程施工监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备安装监理、隐蔽工程旁站、项目现场的签证及工程联系单审核、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工程审计、质保期内相关的监理服务等。本次采购的监理服务包含地铁红线内民用通信覆盖工程所涉及范围,其中移动主设备由移动公司实施,联通主设备由联通公司实施,其余部分由铁塔公司实施。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具体线路段分布情况如下:

线路段

线路起始点

隧道里程(公里)

站点数(座)

车站面积(平方米)

7号线一期

起于鄞州区云龙站止于镇海区俞范站

39.5

25个地下站

447000

1.2采购预算:项目预算114.0858万元(含税),铁塔部分预算99.32万元(含税),联通自行实施部分预算14.7658万元(含税)。按预算签订合同。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份额划分如下:

排名

中标份额

服务区域

隧道里程

(公里)

站点数

(座)

铁塔含税预算

(万元)

联通含税预算

(万元)

含税预算合计

(万元)

第一名

51.47%

江北区

11.1

6个地下站

26.47

3.9677

30.4377

镇海区

9.75

6个地下站

24.77

3.5157

28.2857

第二名

48.53%

鄞州区

18.65

13个地下站

48.08

7.2824

55.3624

合计

100%

/

39.5

25个地下站

99.32

14.7658

114.0858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8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服务期限:监理人入场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实际工期以施工进度为准

1.6服务地点:宁波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中标人数量:2个,第一中标份额为51.47%,服务区域为江北区、镇海区;第二中标份额为48.53%,服务区域为鄞州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如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

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轨道交通民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网络覆盖新建项目监理】。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2.6控股与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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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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