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椿林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陕西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公司)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椿林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
2110-610526-04-01-3886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西公司)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椿林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蒲城椿林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东陈村、白起寺村。
2.4建设规模:大唐蒲城椿林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起于110kV椿林升压站(新建)110kV出线间隔,止于330kV泰陵变110kV进线间隔,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3.0km,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48芯OGPW光缆。
2.5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37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110kV送出(同塔双回)线路一条(含通讯光缆),起点为大唐蒲城椿林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门型构架,终点为蒲城电厂330kV泰陵变110kV进线间隔。线路全长暂定3km,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辅助工程等组成。涉及送出工程的勘察及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设备与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工程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等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线路的勘察、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2)项目“五通一平”、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占地)、占地赔偿、附着物赔付及地方关系协调解决、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括线路穿(跨)越、迁移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所有措施费用、不包含政府规定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若有);
3)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含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完成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承担所有费用;
4)本项目接网(含临时接网)手续的办理、协调及临时接网设施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20日前具备线路带电,并配合完成新建110kV椿林升压站受电;
5)完成除项目核准、规划选址、社稳备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水保方案批复、职业性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预评价之外的工程必需的其他所有手续及相关专题工作并承担费用。包括规划、林地批复、地震、国土、电力、公路、铁路、农业、水利、公安、消防(设计、验收)、地灾(勘察、报告编制、备案)、住建、职业健康(设计、施工及其验收)、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其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及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
6)完成7项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消防(若有)、安全设施、职业病、档案、竣工验收,(含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负责完成投产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送出线路工程与110kV椿林升压站的分界点为椿林升压站110kV出线门型构架,椿林升压站110kV构架、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不在本标段内。但是含110kV送出线路进入椿林升压站后的金具、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与升压站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调含在本标段内。
本送出线路工程与蒲城330kV泰陵变110kV侧分界点为蒲城330kV泰陵变#1主变对应的110kV出线间隔,进入蒲城330kV泰陵变后的金具、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与蒲城330kV泰陵变110kV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调含在本标段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11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110kV及已竣工输电线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两个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11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
11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4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5.5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3.2.3要求。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