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韩石化红外热像仪-40℃-350℃±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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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韩石化红外热像仪-40℃-350℃ ±2℃ , 招标人为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红外热像仪-40℃-350℃ ±2℃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红外热像仪-40℃-350℃ ±2℃ |
4.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近四年(2020年7月至今)同型号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在国内外石油化工行业不少于3台投标产品销售合同业绩或县市级及以上地方环保部门3台及以上投标产品销售合同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应清晰完整,包括销售合同清单列表、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若未明确标的物的型号的,可提供相应技术协议做支撑)。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仪器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c ⅡC T4 Gc、防护等级≥IP54。卖方所提供的的电子产品必须拥有国际主要认证机构或中国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领发的防爆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可以是UL,CSA,ATEX、CNAS、CQST、NEPSI和PCECI或IECEx等防爆认证机构。 (2)高灵敏度制冷型探测器,探测器光敏材质为二类超晶格(T2SL)或MCT,像素不低于320×256,检测波长范围3.2~3.5μm;NETD/热灵敏度≤12mK@25℃。 (3)甲烷气体定量模块技术要求:设备和定量模块采用一体化设计,可对甲烷实现定量分析,可在屏幕上实时显示浓度信息,检测范围:0-5000ppm.m,灵敏度:5ppm.m。(提供产品实物图片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13日16时0分 至 2024年9月18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9时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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