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配套服务及设施设备采购-库房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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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配套服务及设施设备采购-库房设备
预算金额:234.8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4.8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分包招标编号 |
预算/最高限价(元) |
数量/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配套服务及设施设备采购-库房设备 |
/ |
2,348,360.00 |
1 |
库房设备包括金属库、减震平板车、数字阅读多媒体机、陶瓷库、减震平板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预留采购份额。但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支持节能环保等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将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18 至 2024-09-24,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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