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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改建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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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集体用房改建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

项目规模:包括一幢辅助用房及厕所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等建筑工程)、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818585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等建筑工程)、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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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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