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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洞头风电场风机塔筒防腐涂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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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服务期内完成洞头风电场9台风电机组进行塔筒整体防腐涂装项目,包括风机塔筒内表面(含连接法兰、平台、内爬梯)、外表面(含基础环、塔筒门、外梯);“浙能风电”LOGO标识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5.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6.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国家住建单位批准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从事重防腐行业的业绩证明,包含但不限于风电项目,如大型化工厂、火电厂、海洋腐蚀环境行业(其中至少具有1个风电防腐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8.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2个从事重防腐行业的业绩证明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提供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

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10.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需持有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6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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