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建省高速公路专用车辆(清障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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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编号:GS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专用车辆(清障车)集中采购,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结果与招标人签订年度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与采购需求单位(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分公司和全资、控股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约为541.5万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项目概况如下所示,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供货要求一览表》
合同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计采购数量(辆)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中型清障车 |
5吨落地平板 |
5 |
38.9 |
194.5 |
|
10吨折叠平板 |
2 |
37 |
74 |
|||
7吨折叠平板 |
3 |
35 |
105 |
|||
小型清障车 |
3吨折叠平板 |
6 |
28 |
168 |
||
总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
541.5 |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供货要求一览表》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报价,也不能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和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采购数量暂按《供货要求一览表》预估的数量,采购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量和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和款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金额,上表中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不作为采购金额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 服务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年度合同之日起壹年。后续在服务时间内,需与各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4.3 交货期限:与采购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4.4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4.5 质量要求:1.投标车辆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各车辆具体资料要求与所须提供的材料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6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供应、材料费、相关税费、投标人企业利润、运输配送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检测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投标人需根据相关费用自行考虑投标报价。(注:本项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裸车含税价,不含购置税、保险费、上牌费、上牌服务费等额外费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且具有合格有效独立法人的企业。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415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
8、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前(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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