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水函〔2021〕53 号)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 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须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 现变更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须为 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人。 二、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六、资格审查资料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现变更为:(1)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缴费证明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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