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金普、丹东日常养护工区生产用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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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4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金普、丹东日常养护工区生产用房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满足员工工作和生活需要,解决日常养护工区生产用房存在的隐患、风险等问题,统一日常养护工区驻地建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观、颜色、外立面设计风格、尺寸等,计划对金普、丹东日常养护分公司生产用房进行改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日常养护工区生产用房原有房屋的拆除、拆除垃圾清运;房屋主体结构、电气、水暖改造;内外墙改造施工,内部装饰装修、未拆除部分工程保护等施工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2.4施工地点
第1标段施工地点:金普日常养护工区皮口工区;
第2标段施工地点:丹东日常养护工区大孤山工区。
2.5计划工期:第1~2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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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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