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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射孔器材公司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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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射孔器材公司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石油射孔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四川石油射孔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射孔器材公司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二次)。

2.2项目概况:由于四川石油射孔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普通货物(射孔枪及配套器材等)销售全国各大油田,而本单位民运输能力有限,为了保障市场需要,现寻求物流公司提供相关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预计采购金额:980万元/年(不含税),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3 招标范围:普通货物(射孔枪及配套器材等)运输服务工作。本项目共两项服务内容,分别是长途整车运输、短途零担运输。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4 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单价:本项目设置长途整车运输、短途零担运输最高限价(见下表控制价)。报价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此次服务计费标准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折旧费、利润、管理费、服务期间车辆发生的油材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证件审验、GPS费用等,以及驾驶员发生的人工费、生活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完成本服务内容相关的所有费用(过海费、卸车费除外)。

长途整车运输控制价(运输公里数大于500公里)

序号

项目

控制价(不含税)

1

运输单价(元/吨.公里)

0.409

2

顿车服务费单价(元/车.天)

≤10吨

10~15吨

(不含10吨含15吨)

>15吨

400

500

770

 短途零担运输控制价(40公里≤运输公里数≤500公里)

序号

项目

控制价(不含税)

1

运输单价

(元/车.公里)

≤5吨

5~10吨

(不含5吨含10吨)

10~15吨

(不含10吨含15吨)

>15吨

5.9

6.6

8.6

15.5

2

顿车服务费单价

(元/车.天)

≤5吨

5~10吨

(不含5吨含10吨)

10~15吨

(不含10吨含15吨)

>15吨

300

400

500

770

3

返空费单价

(元/吨.公里)

0.22

 备注:(1)长途专车运输时,不足10吨按10吨计算。

(2)短途零担运输时,不足40公里按40公里计费。

(3)若运输服务中,产生过海费、卸车费,由中标方垫付,结算时到招标方据实报销费用。

(4)顿车服务费计费标准:

到达交货目的地后,当日不算等待。

由于收货单位原因未能次日卸货的,经招标方生产运行部负责人确认后,开始计顿车服务费;自计顿车服务费起,每日不足6小时按等待单价费用半价计费,超出6小时按等待单价费用全价计费;等待结束时间以收货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运输公里数核定:

按百度地图APP中货车导航公里数乘以1.1倍进行核算。新增地点时由招标方运输队查询公里数并按照1.1倍核算后,由生产运行部主管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同一目的地有多条线路可选择时,以招标方核定《普货公里数核定表》为准。《普货公里数核定表》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1。

(6)短途零担运输返空费计费标准:按返空费单价和车辆行驶证标记吨位计费,不足40公里按40公里计费。

(7)价格计算方式

长途整车运输:运输费=运输单价×货物重量×公里数+顿车服务费单价×顿车天数(若有);

‚短途零担运输:运输费=运输单价×公里数+顿车服务费单价×顿车天数(若有)+返空费单价×行驶证标记吨位×公里数;

2.5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费率报价,长途整车运输按每项服务内容统一比例下浮报价,短途零担运输按每项服务内容统一比例下浮报价。长途整车运输、短途零担运输,报价时下浮比例可以不一样),不含税。报价不得缺项漏项,缺项漏项将否决投标。

2.6结算方式:运输服务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中标方出具正规合法发票到招标方挂帐后,招标方陆续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

2.7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

2.8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9货物起运地与交付地:招标方指定地点。

2.1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不限)。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货运。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6、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1)车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至少有运输车辆10辆。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3台,其中至少含2辆核定载重量15吨及以上(以行驶证为准)和至少含1辆核定载重量3-10吨(以行驶证为准)的车辆。

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户头为投标人公司,且须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提供形式: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行驶证和相关保险资料彩色扫描件。

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租用合同或协议中须有对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要求。租赁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户头为租赁合同或协议中的出租方公司或个人。提供形式: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行驶证和租赁协议或合同彩色扫描件。

(2)驾驶员要求

自有驾驶员至少3名,60周岁以内,驾照类型B2照以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驾驶证彩色扫描件。

自有驾驶员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责任性交通事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

投标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供至少3名自有驾驶员购买社保证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物流运输服务或类似业绩,累计业绩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对应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8、投标人需承诺:具有丰富的行业运输经验,有丰富的运输资源,具备随时承接招标方运输服务作业能力。保证随车配置性能良好的灭火器材、常用工具、备胎等设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

9、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10、如未响应技术要求“*”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9月5日17:30至 2024 年9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 月 20 日   9时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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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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