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YZ2024-HCJ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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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扬交公〔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YZ2024-HCJC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苏交执法﹝2022﹞27号)“三年规划、两年完成”总体要求,扬州市邗江区2024年计划完成1套货车动态监测设施,以进一步完善超限检测监控网络,管控辖区内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辖区道路和交通安全。
合同估算价:约210万元
本项目共设1标段,即YZ2024-HCJC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范围内的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动态称重、车牌识别、车貌抓拍、视频监控、信息发布、站端管理等子系统,以及配套附属设施(供电防雷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补光照明系统、交安设施),称重区路面改造等施工;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采购、运输、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直至满足图纸设计使用功能,免费操作培训,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维护,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等工作。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0月8日开工,2025年1月5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进入试运行维护期:30日历天;试运行维护期满后组织交工验收,进入缺陷责任期。
(2)缺陷责任期为2年,主要设备的质量保证期5年。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若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或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或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或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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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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