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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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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设计招标(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贞发改字【2023】33号、2208-522325-04-05-986957(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含建设路、新丰路、恒丰路、二号路及同心路等共27条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雨水管长度为35580m,雨水检查井1140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珉谷片区、永丰片区、丰茂片区)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技术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文件,同时满足业主各阶段的设计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9:0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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