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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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设计招标(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贞发改字【2023】33号、2208-522325-04-05-986957(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含建设路、新丰路、恒丰路、二号路及同心路等共27条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雨水管长度为35580m,雨水检查井1140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珉谷片区、永丰片区、丰茂片区)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技术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文件,同时满足业主各阶段的设计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9:0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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