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栋宿舍更换断桥铝窗户(四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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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1栋宿舍更换断桥铝窗户(四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某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311栋宿舍更换断桥铝窗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控制价:含税552,545.00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提供承诺。
3.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6 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发售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1日(0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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