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一、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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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一、二期)(项目/标段名称) 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定发改审批[20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一、二期)。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教字垭社区、沅古坪镇、天门山镇、官坪社区、关门岩村、黄家铺陵阳村。
2.3 建设规模:
教字垭镇教字垭社区:补充完善的污水管网总长度约9.48km;沅古坪镇:补充完善的污水管网总长度约5.84km;天门山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00m3/d,新建污水管网16.31km;官坪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m3/d,新建污水管网12.34km;关门岩村: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m3/d,新建污水管网14.94km;黄家铺陵阳村: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50t/d,新建污水管网12.28km。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MBR一体化+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 :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 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 。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 件。)
□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8 其他要求:1、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 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履约担保意向书 模板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2、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9月5日~2024 年 9月12日 18:00 时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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