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10Z********
项目名称###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采购复印打印机维保及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32,********
最高限价(如有):¥432,********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及数量:复印打印机维保及租赁服务/2年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
复印打印机维保及租赁服务
2 年
******** 万元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网站、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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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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