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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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勘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茶发改招〔2024〕0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茶陵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茶陵县域)勘查设计
2.2项目地点:茶陵县。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实施区域包括茶陵县历史遗留矿山109.42公顷,全县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涉及乡镇有腰潞镇、火田镇等11个乡镇,其中火田镇23个图斑;高陇镇3个图斑;湖口镇1个图斑;虎踞镇1个图斑;界首镇2个图斑;马江镇1个图斑;思聪街道13个图斑;严塘镇2个图斑;腰潞镇22个图斑;枣市镇7个图斑;秩堂镇7个图斑,共计82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重构、植被恢复、排水沟、管护等工程。
2.4投资估算:3969.05万元
2.5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工程布局,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详细勘查,提供治理工程设计所需相关参数,并开展施工设计。勘查设计服务主要内容:在充分收集、分析、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采用地形测绘、地质测量、工程勘探、岩土试验等多种手段,对项目区内图斑进行现场勘查,查明矿山基本情况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提交项目设计必要的勘查成果;基于勘查成果,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同时结合相关规划,合理选择修复方向及方式,编制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和图纸,并进行投资预算,提交项目施工必要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预算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6服务期限:(1)勘查设计总服务期限为30日历天。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通过的勘查成果文件、工程设计成果(含预算编制);(2)为本项目施工和后期管护工程提供为期三年的技术指导服务,以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具体服务期限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以上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具有水工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 09 月 03 日至2024年 0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09月 24 日9 时0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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