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CECO
3、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26台、笔记本电脑37台、A3打印机3台、A4打印机7台、投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 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46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任意-项报价(总价和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具备所应答产品的销售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 -般纳税人资 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八)供应商须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条款要求; .
(九)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应答)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 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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