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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医院(临高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安保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临高县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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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保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372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372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防范能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决定开展安保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确保服务区域内治安状况良好,保障人员、财产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门岗执勤、巡查;(2)安全防范、治安巡查;(3)消防、监控管理;(4)车辆停放管理;(5)突发事件处置(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6)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相关工作等。详见用户需求。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临高县人民医院(临高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6372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4.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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