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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基站配套改造工程一期简易增高架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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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由于2024年900M工程、伊旗政府工程和准旗政府工程建设涉及部分站点周边无铁塔基站,经现场勘察需新建增高架才能确保周边信号有效覆盖,这些站点现急需新建增高架,为了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故需对增高架进行采购。

本期工程以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标准配置实施,乙方提供设备均需符合联通的标准和时限要求,设备到货、开箱验收、交付等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交维设备故障及配件损坏更换工作,以支撑基站的正常运行。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数量为960米的简易增高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1.3 预算金额:1226667.00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名。

1.6  供货期及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到货,到货后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测、入网运行;或供应商应答的优于规定的期限。

1.7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两年。

1.8  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1.9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10 实施地域:鄂尔多斯市(含旗县)。

1.11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同时报总价,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150.00元/米,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blacklisting)。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应答人须提供通过CMA (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的简易增高架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1) 检测报告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检测报告无效:①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②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且需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备查。(2) 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3) 中选后提供的产品与应答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并达到检测报告所示性能指标。

2.4应答人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简易增高架或其他基站通信用塔)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不少于1份,且单项业绩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相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电子合同没有签章页的,须具备甲方水印)。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及相应的发票扫描件,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0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 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04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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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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