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APP对接平台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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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APP对接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15
3.采购内容:采购平台对接开发服务共计1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需求调研,输出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交甲方审核,2024年9月28日上线试运行,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软件服务成果。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运维服务期结束。
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最高限价:人民币280000.00元(含税),竞标人含增值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9.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1名,份额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2.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以下任一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6.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函)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2)其任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情况;
(3)在中国东信及合作伙伴存在违约行为。
7.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20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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