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场内运输(自卸车)(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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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场内运输(自卸车)(重新采购)
1.2招标人: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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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龙集CY-天宇CY自卸车拆重箱并归还空箱2.项目承揽方式:由承接水平运输项目的中标单位自备作业设备(自卸车)进行生产运营。承揽期的设备维修保养、燃润料的使用、人员的配置、生产组织管理和安全等均由承揽方负责。3.项目承揽协议签订:1年。协议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续签协议每次期限最长一年,最多两次。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场内自卸车水平运输主要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铜精矿、大麦等集改散水平运输作业任务
2.2招标预算(元):三年总限价391500元(含税价)
2.3最高投标限价(元):三年总限价391500元(含税价)。本项目各分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服务期限:3年.协议一年一签,协议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续签协议每次期限最长一年,最多续签2次。
2.5服务地点: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7标段划分: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场内运输(自卸车)(重新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主要人员要求:1.配员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集拖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12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2.承揽方承诺为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缴纳社保,提供盖章承诺书。3.承揽方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5)其他要求:1.设备配备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设备,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保有(自有或租赁)自卸车作业设备不低于6台,其中40英尺自卸车车挂保有设备不低于2台,并提供盖章承诺书。2.配备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车牌、保险必须齐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相关内燃作业设备排放标准达到国三及以上标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扫描件3.配备车挂必须合法有效,提供车挂租赁合同或采购合同。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8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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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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