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扬州联通政企明厨亮灶扩容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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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内容:高清网络摄像机(枪机)360台。具体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315398元(不含税)。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5、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后不得高于7个工作日完成供货。
1.6、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15398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须达到1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金额为准。)
2.4、原厂与代理商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公司注册文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
(3)本项目接受设备制造商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原厂资格有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12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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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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