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公司新余市公司关于2024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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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服务 内容 |
CG020245503 |
本项目为采购两个开放型防腐木吸烟亭,并配备灭烟柱两个、座椅若干。 |
2 |
个 |
9.86万元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1、本次招标只接受全资国产品牌投标,不接受其他合资品牌、外资品牌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以转帐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
5、若招标人取得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前,因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确定无法开具调整前税率的发票时,则不含税价格不变,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上两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如供应商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指实际缴纳时间)的企业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在此期间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开标当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核实本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资料。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实本企业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承诺书(格式自拟)。
9、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1、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2、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
将以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原件于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登录后查看)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资料费:300元(售出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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