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通信机房改造及线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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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通信机房改造及线路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通信机房改造及线路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预算8.61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费用约3.81万元(不含税),税率9%;维护费用约4.8万元(不含税),税率6%。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对指定通信机房内的传输设备及线路提供改造、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老旧设备退网优化调整、电源割接、尾纤跳纤、传输设备架线路整改、数据调测及维护服务工作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根据基准价报唯一折扣,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指定通信机房内的传输设备及线路提供改造、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老旧设备退网优化调整、电源割接、尾纤跳纤、传输设备架线路整改、数据调测及维护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同“合同有效期”。
2.3服务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3控股管理关系:
3.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江苏省镇江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参选人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件备查;②所提供人员2023年7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人员社保与合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的,则另须同时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协议),原件备查;③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或2023年7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④提供对应人员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甲级资质);
(2)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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