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常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视频云一期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 常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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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常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视频云一期维保服务项目(JSZB-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含税1256855.15元,其中设备部分预算含税310459.59元(税率13%);服务部分预算含税946395.56元(税率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为常州市常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供数字集群基站的站址服务,维保服务,以及前端维保服务、综合应用系统维护服务、数字集群通信设备维护服务,边界设备及综合应用系统维护,及相关设备的更换(包含摄像机,摄像机电源,补光灯,交换机,光模块,传输设备,电源线,辅材等),为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建立规范化的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管理维护体系,对设备档案信息、配置信息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基础运维资料的准确,并进行定期巡检。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0日内。
2.6维护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8个月
2.7服务区域:江苏省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价310459.59元,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价946395.56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9报价规则:报“设备部分含税价(元)、服务部分含税价(元)、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含税总价=设备部分含税价+服务部分含税价。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担过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且累计金额须不少于100万元。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若是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参选产品(400万像素全彩枪型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3.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选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日(北京时间)。
5.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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