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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烟草茂名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零售终端店铺招牌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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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零售终端店铺招牌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3,8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吸塑灯箱招牌

按实际需求量采购

1620元/㎡

2

门头底部铝塑板

550元/㎡

3

门头侧面及门柱铝塑板

400元/㎡

预算总价:380万元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比如货物100元,若下浮3.00%,即是货物97元;

3.最高限价为含税价,币种为人民币,包含安装费用;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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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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