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油料团体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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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油料团体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名称:航空油料团体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起止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服务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航空油料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建立航空油料团体标准建设规划、建立航空油料团体标准体系、编制航空油料团体标准体系及建设指南、建立航空油料团体标准管理体系、推动航空油料团标标准国际化工作、航空油料团体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航空油料团体标准化专家库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自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次标准体系建设或标准编制或标准项目研究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项目研究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类似标准编制业绩是指编制发布5个及以上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业绩;(类似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项目研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类似标准编制业绩需提供编制发布标准的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与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且2021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标准化相关项目业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能够体现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9)投标人须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6日(09:00—11:30,13:3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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