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石油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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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石油苯)已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辽阳石化石油苯运输至盘锦。
2.2 招标范围:辽阳石化石油苯运输。运输路线:辽阳石化-盘锦,年运输量约3.6万吨,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 标段(标包)划分:1个。
2.6 服务地点:辽阳石化-盘锦。
2.7 项目概算:3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三年内累计承担过300万元及以上液体化工(产品明细见附表)公路运输业务。(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3.4车辆要求:
3.4.1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罐式半挂车分别不少于5辆)。自有车辆认定标准: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认定为自有车辆,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认定。
3.4.2 投标人提供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
3.4.3 罐式半挂车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重型罐式半挂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0吨,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罐检证明材料,可具备冬季加热卸车功能。车辆罐体材质需为不锈钢罐体,并提供证明材料(车辆的罐检报告或整车公告网载图)。
3.5驾押人员要求:每台车辆配备一名驾驶员及一名押运员,提供相应人的人员名单,驾驶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8投标人自2021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9.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8日17时至2024年09月0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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