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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装备升级项目(忻州监测中心2024年)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忻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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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

2.项目名称:2023-2025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装备升级项目(忻州监测中心2024年)

3.采购计划文号:

ZFCG-149900-2024-1-027339-001、ZFCG-149900-2024-1-027339-002、

ZFCG-149900-2024-1-027339-003

4.预算金额:735.70万元(其中:包一:287.00万元;包二:295.30万元;包三:153.40万元)

5.最高限价:735.70万元(其中:包一:287.00万元;包二:295.30万元;包三:153.40万元)

6.项目概况:为做好新时期生态环境工作,落实“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要求,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要求和“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同土防风险”的管理需求,2024年度,山西省忻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从土壤监测能力、水环境监测能力等方面进行装备升级,促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贡献监测力量。

7.采购内容:本项目共3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包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进口

最高限价(万元)

1

采购包1

1

287.00

2

采购包2

1

295.30

3

采购包3

1

153.40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地点

山西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由中标人负责保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安装、调试等内容完成,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质量标准

满足仪器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要求、技术规格,符合现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需求。

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①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②供货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及运维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8.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投标人在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则在后续其他包中将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5日00时00分00秒(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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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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