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二级氢气压缩机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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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二级氢气压缩机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二级氢气压缩机招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二级氢气压缩机招标采购(重新招标)。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个标段(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二级氢气压缩机 |
2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招标人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氢气出口压力:1.65Mpa(G)或以上,供气量:2000Nm3/h或以上)制造或代理压缩机厂具有活塞式氢气压缩机组撬装制造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还应同时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且具有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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