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港油田海上平台用物资(进口仪表及配件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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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4年大港油田海上平台用物资(进口仪表及配件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大港油田海上平台用物资(进口仪表及配件类)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大港油田海上平台用物资(进口仪表及配件类)集中采购,供货范围详见附件 《供货范围及最高限价》;
2.2招标范围:供货范围、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供货范围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的落地价格;
2.3交货期:订单发出之后的40日内 ;
2. 4交货地点:赵东采油管理区塘沽库房,卖方送货;
2.5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起2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7技术要求:见附件供货范围中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附件中备注列要求的证书在中标后随货提供。
2.8服务要求:货物的包装达到公路、海运运输要求;供应商依据供货清单的物料描述提供全新的、完整且型号相同的设备, 能完成其设计功能、满足指定要求而无需购买任何附加货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
3.1.2 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在石油石化行业的销售业绩(每年累计含税金额大于等于4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销往境外的,须提供相应报关单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3.1.3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1.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3.1.5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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