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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新建屋顶光伏项目(EM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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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一钢铁新建屋顶光伏项目(EMC)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厂区。

2.2项目规模:33418万元(不含税)。

2.3服务周期:949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EMC)形式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为“全自发自用”消纳模式。采取分散逆变,集中并网的布置形式。光伏组件安装于厂房屋面,采用平铺的形式安装。老厂房屋顶为彩钢瓦屋面,采用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覆盖,修复或更换屋面的总工程量约46.38万m²。本项目装机容量约39.58MWp。承包方承担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安全生产条件论证、职业健康、环境影响、容量排布等)、独立成册的专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试运行、运维、效益分享期内的质保等全过程的工程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论证、职业健康评价、环评及验收等有关事项审批和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分享期结束移交(含投用前的手续)三同时设计、独立成册的专篇设计、安全生产条件论证、职业健康评价、环评验收等相关资料给甲方,并聘请监理。分享期内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房屋屋顶租赁合同,0元租赁给承包人,供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2022年资产总额大于1.5亿元(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光伏投资或融资(含EMC、BOT、BOO、融资租赁等)或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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