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基地排水工程-腾飞大街(文昌路-共青大道)、民馨路(荣泰路-火炬路)、无名路10(祥和苑北侧区间路)污水管线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包头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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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6,18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基地排水工程-腾飞大街(文昌路-共青大道)、民馨路(荣泰路-火炬路)、无名路10(祥和苑北侧区间路)污水管线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6,18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基地排水工程-腾飞大街(文昌路-共青大道)、民馨路(荣泰路-火炬路)、无名路10(祥和苑北侧区间路)污水管线修复工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6,186.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基地排水工程-腾飞大街(文昌路-共青大道)、民馨路(荣泰路-火炬路)、无名路10(祥和苑北侧区间路)污水管线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基地排水工程-腾飞大街(文昌路-共青大道)、民馨路(荣泰路-火炬路)、无名路10(祥和苑北侧区间路)污水管线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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