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加工智能产线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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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为重庆机加工智能产线,采购人为康硕(重庆)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重庆机加工智能产线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数量:重庆机加工智能产线,1套;
技术规格: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2021、2022、2023年3张财务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个国内外汽车发动机缸体和缸盖自动化生产线上具有成套应用的案例,并提供用户清单,应包括合同时间、设备名称和最终用户名称。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认定结果以采购评审小组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认定结果以采购评审小组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国产设备代理商。
3.4 本次采购接受境外设备代理商。
3.5 除上述资格要求外,供应商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与设备及工程相适应。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供应商从事响应货物制造、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经验不少于八年,注册资金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
4)能根据采购方要求响应应急需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8)不得有与其他供应商串通、虚假陈述、伪造变造文件等欺诈行为,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9)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必须由本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全权代表参加,不得委派其他人参加,若有发现均按弃权处理。
10)供应商应有商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到场,确保采购人现场询问。
11)供应商有一定资金实力,项目预付款前必须缴纳项目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后退还,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并扣除缴纳投标质保金。
12)供应商配套机加工设备为主营业务,有产品自动化的经验,且配套设备的年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的品牌。
13)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要求。
14)加工成品合格率按标书技术部分要求执行验收。
15)在现场施工中发现质量不达标,需要全力更改直至验收产品合格达标。
16)提供常驻工厂代表6个月陪产,确保质量按要求交付,期间不得离开采购人公司。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至 2024年9月16日下载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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