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裕华施工标段(2024)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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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裕华施工标段(2024)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2.2项目规模:标段1:更新改造DN300一次网管道1400米,更换DN300-DN1400直埋套筒补偿器共计56台;槐安路主线DN800管道做内衬管180米、更新改造钟旺路支线DN450-DN400管道1720米、化肥支线DN250更换720米。标段2:更新改造阳光新城入户线、东岗路支线一次网管道3660米;范西路支线管道做内衬管306米等工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62/17-SG-02202 |
长安裕华施工标段(2024) |
主要对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裕华区域更新改造,裕华区:更新改造阳光新城入户线、东岗路支线DN300-DN700一次网管道3660米及配套管件、补偿器、井室改造、加装沿线放气、泄水等。长安区:范西路支线DN500管道做内衬管232米、范西路支线DN200管道做内衬管74米及工作井的开挖及恢复,管沟内弯头等管件更换等。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安裕华施工标段(2024)】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3 13:55到2024-08-30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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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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