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正文

斗门供电所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业扩配套工程、白蕉供电所110kV榕益站10kV天河乙线新三支线改造工程涉路安评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斗门供电所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业扩配套工程、白蕉供电所110kV榕益站10kV天河乙线新三支线改造工程涉路安评技术服务采购

2.采购单位:珠海市恒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3.采购模式:公开询价

4.实施地点:珠海市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46.56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单位参考,并不代表采购单位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7.项目类别:工程类

8.采购代理机构:珠海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至相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截止。

二、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拟成交单位数量

中标比例

1

斗门供电所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业扩配套工程、白蕉供电所110kV榕益站10kV天河乙线新三支线改造工程涉路安评技术服务采购

斗门供电所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业扩配套工程、白蕉供电所110kV榕益站10kV天河乙线新三支线改造工程涉路安评技术服务采购

46.56

1

100%

(1)本项目采用金额报价。

(2)有效报价:总报价及各项单价均不高于相对应的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但总报价在32.86万元(不含本身)以下的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负责斗门供电所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业扩配套工程新建电缆管道施工需要跨越西部沿海高速(沿黄杨大道及高栏港高速第二通道新建顶管、排管等)、白蕉供电所110kV榕益站10kV天河乙线新三支线改造工程新建管线施工需要跨越西部沿海高速(新建1层2列排管,新建1层2列行车直线井等)及涉X584县道(新建2孔顶管,新建1层2列行车转角井,新建1层2列行车直线井等;工程新建顶管顶深4米,与给水管道DN150(埋深0.86m)交叉,垂直距离3米;与雨水管道400X400(埋深0.71m) 交叉,垂直距离3米)安全评估咨询及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协助参加工程联络会议、档案移交、协助取得相关交通部门的施工许可和其他委派事项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从对既有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影响考虑,查找、分析和预测涉路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以及对既有公路相关基础设施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的服务内容。

2、工期要求:按照项目建设投资方或委托方与采购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的计划开竣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建设投资方或委托方及(或)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3、承包方式:按评定成交价包干结算。

4、结算方式:成交价包干

(1)、进度款: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单位经办人与项目经理勘察施工现场后,确定可实施方案后,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交正式《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并协助取得相关交通部门的施工许可后,开具单项工程全额价款发票,甲方先支付80%进度款。

(2)、结算款:单项整体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审核无误后支付剩余20%结算款。

(3)、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甲方需告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有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符合项目的资格要求。

四、询价对象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按照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

2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及珠海奥粤能源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报价单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报价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备以下有效期内的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业务)。

(5)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公路)(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暂停在奥粤公司投标资格12个月;投标限制期结束,同一投标人在新的投标中,若再次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无限期暂停其在奥粤公司的投标资格。

五、获取采购文件请于2024年8月23日14时30分00秒至2024年8月26日19时00分00秒下载采购文件(逾期无法下载及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登录或升级后查看

中标监测

中标监测服务是中国能源招标网提供的独家招标服务...

入网指导

请致电平台客服了解VIP增值服务权限。
电话:010-68809365
邮箱:kefubu@ai8.com.cn
登录中国能源招标网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名
密码
信息来源